民间借贷合同(标准版)——民间融资信息服务
民间借贷合同
合同编号:_
出借人(甲方):
姓名/名称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住所地:
联系电话:
借款人(乙方):
姓名/名称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住所地:
联系电话:
鉴于乙方因_需要,向甲方申请借款,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借款金额
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(大写)元整(¥)。
第二条 借款用途
乙方应将借款用于_,不得挪作他用,不得用于违法活动。
第三条 借款期限
借款期限为个月,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实际借款日以银行转账凭证或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。
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
-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%(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)。
- 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,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,计算公式:利息=本金×年利率÷365×实际天数。
- 还款方式:_(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/分期付息到期还本/等额本息等)。
第五条 还款方式与时间
1.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。
2. 若分期还款,具体还款计划如下:
3. 乙方还款应汇入甲方指定账户:
户名:
开户行:
账号:_
第六条 提前还款
乙方可提前还款,但应提前_日书面通知甲方。提前还款的,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。
第七条 借款担保
1. 本借款的担保方式为:(保证/抵押/质押/无担保)。
2. 若为保证担保,保证人信息:
姓名: 身份证号:
住所地: 联系电话:
保证范围: 保证期间:_
- 若为抵押/质押担保,双方应另行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。
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
-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。
- 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,并按期偿还本息。
- 乙方发生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重大事项(如涉及重大诉讼、财产被查封等),应及时通知甲方。
-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还款能力及借款使用情况,乙方应如实提供。
第九条 违约责任
- 乙方未按期偿还本息的,自逾期之日起,按未还金额的日万分之_支付违约金。
- 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,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,并要求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%的违约金。
- 任何一方违约,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等)。
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
1.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。
2.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还款:
(1)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;
(2)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;
(3)乙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。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:
- 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- 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
-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-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、乙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- 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所列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,相关通知寄送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。
(以下无正文)
出借人(甲方)签字/盖章:
日期:
借款人(乙方)签字/盖章:
日期:
保证人(如有)签字/盖章:
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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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融资信息服务说明
本合同适用于通过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机构(如P2P平台、民间借贷中介等)撮合达成的借贷交易。此类机构通常提供信息发布、资信评估、借贷撮合等服务,但不直接参与借贷关系,不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。
使用本合同需注意:
- 确认利率符合法律规定,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无效。
- 明确服务机构的角色与责任,避免将其列为出借人或担保人。
- 确保借款人、出借人身份信息真实、完整,以备存档和维权。
- 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方式交付借款,并保留凭证。
- 如涉及担保,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,确保担保效力。
本合同为标准文本,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修改,建议签署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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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03 05:32:45